各區縣發展改革委、各燃氣經營公司:
為加強燃氣工程安裝收費管理,規范燃氣工程安裝行為,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市場監督總局《關于規范城鎮燃氣工程安裝收費的指導意見》(發改價格〔2019〕1131號)的通知要求,經研究,現就規范我市燃氣工程安裝收
費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規范燃氣工程安裝費定義
燃氣工程安裝費是指為保障用戶通氣,相關企業提供建筑區劃紅線內燃氣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驗收等服務而收取的與工程建設相關的服務費和材料費等費用(不含燃氣燃燒器具及表后)。其中,無建筑區劃內紅線的,以燃氣調壓設備
進氣口為界;燃氣計量表設置于戶外的,安裝費包含表后到居
民家庭戶內首個閥門的相關費用;燃氣計量表設置于居民家庭
戶內,安裝費包含燃氣計量表出口的首個閥門的相關費用。
二、新增居民住宅燃氣工程安裝費標準
(一)我市新增居民住宅(含新建、已建普通住宅)燃氣工程安裝費標準由每戶2150元下調為每戶2020元;新建商品住宅燃氣工程安裝費計入新建住宅房價,由城市燃氣企業與開
發商結算,不得再向購房者收取建安價格。
(二)獨棟、雙拼、排屋及非居民用戶建安價格由燃氣經營企業與用戶根據實際建設安裝工程造價或燃氣使用額定流量
雙方協商確定。
(三)用戶有預留加裝燃氣設施需變更管材管道且燃氣表額定容量達到2.5m3/h、安裝物聯網表等智能設備、使用金屬灶具連接軟管等特殊需求的,燃氣經營企業可另加收材料費、工時費等差價,具體加收標準由燃氣經營企業與建設單位協商確
定。
(四)對殘疾人家庭、城市低保家庭實行優惠,建安價格按1100元/戶收取,具體由殘疾戶持黃山市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殘疾人證、低保戶持市民政部門相關證件到城市燃氣企業申
請辦理,一個證件只能享受一次優惠。
三、規范燃氣工程安裝收費行為
燃氣經營企業應嚴格執行價格政策,自覺規范價格行為,
做好價格公示和宣傳解釋工作。燃氣經營企業在收取燃氣工程
安裝費后,不得再向用戶收取以下費用:
一是與建筑區劃紅線內燃氣工程安裝工程設計、施工等服務和材料不相關的收費,包括開口費、接口費、接入費、入網
費、清管費、通氣費、點火費等類似費用;
二是涉及建筑區域紅線外市政管網資產的增壓費、增容費等類似費用,以及市政管網到建筑區域紅線連接的初裝費、接
駁費、開通費等費用;
三是涉及建筑區劃紅線內至燃氣計量表資產的設施維修維
護、表具更換等已納入配氣價格的費用。
四、執行時間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有效期兩年。2020年12月17日前,已簽訂合同的城鎮新建普通住宅和已通氣點火的已建普通住宅,仍按調整前收費政策執行。原黃發改價格函〔2019〕3
號和黃發改價格函〔2019〕18號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廢止。
黃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0年12月17日